「的士遠期合約」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點:
- 買賣雙方會在合約中謀求「訂金額,投資期間,成交價」的共識
- 在議定的投資期間,買方可在任何時候行使買入的士權利,以成交價進行提貨
- 合約到期時,買家可以賠訂予賣家,不履行合約中的買入責任
- 在買家提出「提貨通知」予賣家,賣家必賣
- 買家有權在投資期間的任何時候,向賣方提出「提貨通知」
- 有時買家或會要本公司協調以求延長成交期,目的是換取時間以在二手市場中轉售賺取利潤的機會,俗稱「摸貨」或解決籌集首期資金所需的時間問題。
的士遠期合約的好處:
- 時間等於金錢,時間是合約由合約簽定開始至結束之價值所在
- 此合約的交易價一般會比簽署合約當時的現貨價高,因交易價一般會同時反映簽訂合約時之的士牌連車和加上合約訂明的時間價值
- 當買家決定行使合約的買入權利,而又能同時決定即時沽出套利,即「摸貨」,買方冇需籌集首期餘額的資金,因市場上的服務機構一般可為買家避免現貨交收,買家可直接收取差額利潤支票便可
- 買家必然希望訂明合約時有「低訂金額,長期,低價」的條款,賣家必然也希望在「高額訂金額,短期,高價」成交,最終成交條款當然是由服務機構的代理協調,買賣雙方協議而成立。
2個例子:
例如1年前簽定合約,當時現貨價錢為430萬左右,簽定了一張「15萬訂,1年,470萬」
(1)入期貨,現貨出
即客戶俾了15萬訂便開始合約,在1年投資期內有升有跌,最終到期時,市場促使有買家以540萬水平購入,那540萬和470萬之間的70萬便是利潤,這是實例,回報是超450%
(2)入期貨,期貨出
即客戶在他的第一合約簽署後,見市場氛理想而鎖定利潤,待市場黃金機會再出現時,再度出擊。
如在現貨價值在430萬時,簽訂了「15萬訂,1年,470萬」,假設如果簽訂合約後2個月,市場價格升幅理想,假設現價去到455萬,而投資者認為價格可能開始橫行,那投資者可以利用當時的市場條件去把餘下時間值定價,然後再在二手市場放盤進行止賺。如以「25萬訂,10個月,505萬」;那他的利潤便是505萬-470萬=35萬。就算市況急轉直下,因「摸貨」已做妥,此投資者仍有「訂金差額」作為安慰利潤(25萬-15萬=10萬)
獨資
當買方和賣方在訂金額,交易價格,成交日各方面的細節獲得共識後,便可進行簽署合約和繳付訂金程序。全部過程均可市場的服務機構協調進行。
(如買家需要申請銀行按揭)市場的服務機構包括我們公司均可代辦全港任何銀行機構的士按揭計劃,買家只需在合約指定的日期前,向本公司或直接向銀行提交指定簡便的財政資料,數天後,本公司便可回覆買家按揭審核結果。買家如經本公司購入的士,而因為未能成功取得按揭而導致未能完成交易,本公司將會提供原訂退回保證。
獨資的好處 :
- 利潤不需與人分享
- 獨資購買形式較為傳統,廣受傳統投資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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