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驾驶人登记
注:未注明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办事资料
一、更换驾驶人、更换后备驾驶人或增加后备驾驶人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新驾驶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香港(澳门)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提交《护照》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内地出港澳车辆的驾驶人并提交《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4)新驾驶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5)《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二、注销后备驾驶人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三、主驾驶人与后备驾驶人对调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四、主驾驶人调为后备驾驶人,更换主驾驶人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新驾驶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香港(澳门)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提交《护照》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内地出港澳车辆的驾驶人并提交《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4)新驾驶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5)《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五、后备驾驶人调为主驾驶人,注销主驾驶人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办事期限
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办结。